如何理解数字化的?
目前,人们对数字化的认识是多种多样的。
有些人认为数字化的手段和工具是数字化的。例如电子商务、直播和其他数字手段,他借助数字工具,成为一种数字化的表达形式。从本质上说,电子商务和直播充其量不过是一种数字营销手段,不能称之为数字系统。
有些人还痴迷于大数据和小数据。从根本上说,很难将所谓的大数据和小数据划分为数字数据。
一些企业希望找到一套数字化软件系统,借助这种数字化技术来完成企业的数字化改造。事实上,数字化改造的困难并不在于软件和技术的终结,其核心是理解数字转换的基本逻辑。
要准确理解数字化的转变,我们需要从数字化的两个基本逻辑入手。
基本逻辑是数字化的形成逻辑,即数字系统是如何产生的?
根据各方目前的观点,数字系统的形成是这样一种逻辑:
在线链接生成数据-数据生成智能
数字化是建立在网络这样一个特殊的环境之上的。在网络环境中,必须实现企业主要营销要素的在线链接。
从营销的角度来看,实现了五个在线:用户在线,商品在线,网上交易,在线营销,团队在线。
这五个核心营销要素应该是在线的,建立一个全面的在线链接。各个营销要素相互沟通,目标方向是相同的。
在联机和链接的基础上生成在线数据。
这些数据以在线、链接数据为主体,以其他形式的数据为辅助。
这些数据是多维数据。如果我们想拥有大数据和小数据,我们应该主要讨论数据维度。数据越能形成更大的维度,就越大数据。否则,数据就很少。
这些数据是过程数据+结果数据的累加。它不仅是结果数据,也是过程数据。所谓的过程数据是能够准确地反映最终结果数据实现的过程。过程数据是在操作过程中,在在线帮助下对整个结果数据进行雾化分割的完整记录。
这些数据是动态数据,而不是静态数据。它是数据活动整个营销过程的动态记录,而不仅仅是结果的静态表现。
这些数据是对整体营销活动的综合反应,不仅是数据的单一维度,而且是数据之间的联系。六大核心营销要素应形成统一的数据关系,全面反映各要素的营销价值。